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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管理│2019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3-06 13:50:39   来源:庄行幼儿园   点击量:
 

2019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管理办法

第一条(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切实做好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建立健全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各项机制,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条件)

1、申请人父母一方需满足以下条件:

持本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且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201871日至2019630日,不含补缴)或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6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2、申请人在本区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二选一)且年满6周岁(201291日-2013831日出生)。

第三条(申请材料)

积分申请材料包括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申请人父母一方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者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6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或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

2、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3、申请人及其父母的户口簿(户口簿无法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的,需提供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4、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居住地址为奉贤区,且与各证件地址一致):自购房的,提供父母商品住房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租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通知书;

5、申请人的预防接种证。

6、申请在南桥、奉浦、西渡、金海社区等教育资源紧缺街镇就读的,需提供申请人父母一方工作证明(由现用人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证明须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年限及单位名称、具体地址及所在街镇等内容)。

(二)其他材料

1、父母一方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四级紧缺专业及以上);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父母一方获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

4、父母一方在本区投资创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最近连续三年在本区的纳税明细;

5、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父母双方户口簿、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及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再婚家庭的,需提供有关孩子抚养权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抚养权是再婚夫妻一方)。

第四条(材料受理)

申请人的父母在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受理点,一次性递交的积分入学申请材料,由各镇进行初审。材料符合的,予以受理;材料不符的,当场退回。入学申请成功的,不得重新提交申请材料。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2019810日。

第五条(审核与积分)

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按照积分入学审核的有关规定和流程,协调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对受理的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按照《2019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管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进行积分和核定。

第六条(网上信息登记)

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在规定时间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登记和确认工作。

第七条(告知与复核)

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在规定时间内公布申请人积分情况,接受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的积分复核申请,复核并告知申请人复核结果。

第八条(入学安排)

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根据辖区内公办学校学位情况,按照积分高低,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同类条件,持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四级紧缺专业及以上)的,其子女优先安排入学。申请在南桥、奉浦、西渡、金海社区等资源紧缺街镇或社区就学,同类条件,居住地与工作地在同一街镇优先,居住证办理年限长的优先。

第九条(管理与监督)

区教育局加强对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进一步完善监察工作机制,依法依纪查处积分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相关责任)

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如发现申请人或其父母在申请积分入学过程中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申请材料行为的,或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人本区积分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

本办法由上海市奉贤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附则)

持《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人员须提供有效的积分通知书,且明确其子女享受积分待遇的,其随迁子女入学参照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

第十三条(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2019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入学积分管理指标体系

基础指标100分 加分指标100分 减分指标100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最高分值

具体内容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审核部门

100

在奉合法稳定居住

50

父母一方购本区商品住房得50分;

租赁居民产权房得20分;

③租赁农民宅基地房得10分。

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通知书》

房管部门

规土部门

在奉合法稳定工作

50

持《上海市居住证》,社保满6个月的,基础分为10分;社保缴纳6个月以上的,每增加1个月加1分,最高得50分。

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196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的,得15分。

《上海市居住证》及社保记录

《上海市居住证》及在沪灵活就业登记证明(即《就业失业登记证》)

镇(街道、社区、开发区)

100

学历或

职称

20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20分。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得10分。

学历证书

技术职称证书

镇(街道、社区、开发区)

人社部门

计划生育

5

独生子女证得5分。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卫计部门

表彰奖励

20

父母一方获上海市市级以上表彰奖励得20分。

获奉贤区区级表彰奖励得10分。

奖励证书

镇(街道、社区、开发区

投资纳税

40

父母一方在本区投资创办企业,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最近3年平均每年纳税满10万的得10分。最高得40分。

营业执照

企业纳税明细

(多人合股投资企业,按投资比例计算每人的纳税情况。)

税务部门

父母一方

本市户籍

15

父母一方为本市户籍的,结婚每满1年得5分,最高得15分。

结婚证父母户口簿、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及《上海市居住证》

民政部门

公安部门

减分

指标100

违规违法

100

     5年内行政处罚记录每条减20

     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每条减50

     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100

市场监管局、农委、卫计委、公安等相关部门

一票否决

     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的

     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

人社部门

公安部门

注: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从2020年起积分。2019年,同类条件,持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四级紧缺专业及以上)的,其子女优先安排入学。

附件二

2019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安排

  

   

225日前

随迁子女家长对小学入学信息比对确认,到有关部门补正

3月上旬

区教育局公布《2019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管理办法》。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做好随迁子女一年级招生政策宣传、发动工作。

317

镇(街道、社区、开发区)设立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小学受理点,集中受理随迁子女家长递交的积分入学材料。填写《2019年奉贤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积分申请表》(具体时间关注街镇通知)

39日—331

公办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具体时间关注学校通知)

318日—49

相关部门进行实质性审核,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进行汇总审核情况并开展积分工作。

410

各街镇(社区、开发区)公示符合入学登记条件的随迁子女名单和积分。

411日-412

随迁子女家长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到所在镇(街道、社区、开发区)申请复核。

413日—421

民办学校“校园开放日”活动(具体时间关注学校通知)

413日-414

随迁子女家长根据公示名单,携有关材料到所在社区指定地点进行网上信息登记,领取《上海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和《上海市幼升小入学报名告知书》。

413日-423

完成信息登记的随迁子女家长访问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https://shrxbm.shmec.gov.cn上传孩子照片。

423

本市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426日-28日(民办)

426日-53日公办

拟就读的学生家长登录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选择就读公办学校,或者选择民办学校(限报2所)。

512

街镇第二次集中受理随迁子女一年级积分入学申请材料。

518日—527

民办学校进行学生面谈、志愿录取等,完成招生工作。

66

各镇(街道、社区、开发区)公示随迁子女就读学校

615日-616

家长携随迁子女,持《入学信息登记表》和有关材料到指定学校报名验证。

728

街镇第三次集中受理随迁子女一年级积分入学申请材料。

810

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

815日前

完成向随迁子女一年级新生发放入学通知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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